☆289.第284章“智雲科技”被章一鳴告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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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4章 “智雲科技”被章一鳴告了
《今日頭條》發展勢頭極其兇殘,下載量成指數型上漲。
不到半個月,就有了兩百多萬下載量,用戶日活躍量也有幾十萬,數據相當亮眼。
按照這個速度發展,一年之內過億下載量絕對不成問題。
這麽一殺手級的手機款軟件出現,讓互聯網各方勢力為之一驚!
智雲科技,也一下子成為媒體的焦點。
為了不讓自己過多暴露,陳爭將“智雲科技”標簽定義為雷布斯投資企業,以及字節跳動子公司,把普通人的目光轉到雷布斯身上來,盡量不讓自己的名字與“智雲科技”扯上關系。
而陳爭的“連上網絡”、“颶風游戲”以及“智雲科技”三家公司成立時間很短,有的甚至還不到一年時間,普通群眾根本沒來及認識,這個時候陳爭還不是什麽焦點人物,只是在楚漢大學小有名氣而已。
陳爭也準備開始套娃了,學著其他互聯網大佬去開曼群島註冊各種離岸公司,將集團母公司“字節跳動”的股份給瓜分了,然後各種離岸公司交叉持股,層層控股。沒有個專業團隊,可能還梳理不清楚其中的關系。
不過這麽多套娃式的公司下,總要將股份分一部分出去。
因此,陳爭將朱亞男、夏媛希、沈夢瑤、張婷幾人分別插進不同的公司,各種交叉持股之後,認真算起來,朱亞男有字節跳動百分五的股份,夏媛希、沈夢瑤、張婷各百分之三。
朱亞男擁有“亞科投資”百分之五十股權;
沈夢瑤擁有“瑤光盛世科技”百分之三十股權;
夏媛希擁有“希世科技”百分之三十股權;
張婷擁有“亭汝科技”百分之三十股權;
這些公司再控股陳爭開的其他公司,一番下來,基本上能得到“字節跳動”相應的股份。
她們都是認同了陳爭的女生,陳爭很輕易地就說服她們,讓她們拿出自己的身份證去註冊公司,註冊之後,就沒她們事情了,她們沒有工公司實際控制權,都是由陳爭安排人來打理。
一番馬甲下來,陳爭實際上擁有字節跳動百分之八十六的股份,百分之百的控制權,但面上只有百分之十五股份的樣子。
他也不打算讓字節跳動上市了,就安安靜靜控住旗下各大子公司,等子公司上市,坐著分紅或者賣股套現就行了。
之所以如此,除了為了隱藏自己,同時也想補償她們一點點。
陳爭很喜歡她們,但他知道,她們遲早會發現其他人的存在,那時候自己露餡了,肯定會雞飛蛋打,給她們留一點股份,也算是一種補償。
甚至,她們還有可能因此原諒自己,幾人以後在一起生活。
當然,這只不過是陳爭最理想化的結果了,概率十分渺茫。
因為距離問題,這段時間,他陪張婷時間最少。
所以,國慶期間七天假,他特意將最後三天假期留給張婷,親自去常沙市陪張婷過國慶,另外兩天分別陪朱亞男和夏媛希。
雖然陳爭陪張婷的時間不多,但張婷卻沒有太責怪他。
幫她開公司送股份的事情,讓她覺得陳爭已經將她當成了自己人,加上又見了她的父母和親戚,兩人未來婚姻幾乎板上釘釘了。
加上她也忙著備戰考研,而且考楚漢大學醫學院,屬於背水一戰,壓力很大。因此,她雖然很想陳爭,但是不想讓陳爭經常過來找她,幹擾她覆習。
她覺得,等到自己考上的楚漢的研究生,兩人就可以天天在一起了。
國慶最後這三天時間,張婷很開心,陪著陳爭在長沙盡情游玩,盡情釋放相思之情,讓陳爭腿都軟了,痛並快樂著。
不過,陳爭剛剛美滋滋從常沙市趕回楚漢,就收到一個不好的消息。
京城“比特流動”一紙狀書,將陳爭的“智雲科技”告上法庭,說“智雲科技”的“今日頭條”抄襲他們公司的“新聞頭條”!
陳爭很震驚,心很慌,就好像做賊被抓了一樣。
他忘了重生前字節跳動是什麽時候推出《今日頭條》的,為了保險起見,他前段時間也偷偷想打聽章一鳴他們在做什麽軟件,但是他們保密工作做得很好,他什麽也沒有打聽到,怕他們是在開發今日頭條,所以他一直催著公司盡快將app開發出來並上架。
沒想到他們真的是在一款類似《今日頭條》的app,或者說就是他重生前見過的那款。
抄襲未來的東西,卻趕上原創也做出來了!
以前陳爭也有過這種擔心,沒想到會來的這麽快,而且撞車的還是一款非常重要的軟件。
成為被告,陳爭不敢有一絲大意,趕緊召集“智雲科技”所有中層開會,商量如何應訴。
雖然,陳爭重生後沒有用一些卑劣的手段去竊取章一鳴團隊的商業機密,但他抄襲的是他們未來的軟件,本質上就是一種抄襲行為。
這是一種很覆雜的、屬於道德上的問題。
眼下,他最重要的是搜集證據,證明《今日頭條》是陳爭他們自己的技術和創意。
“我們的產品已經上市,而比特流動還沒開發完成,居然有膽量來告我們?還有這種操作?”
彥博士覺得這事很扯淡!
因為,陳爭去年找學校博士設立研究課題,他便全程參與了,那時候,“比特流動”公司還沒有註冊呢。後來陳爭拿研究成果孵化出了《內涵段子》和《今日頭條》,居然成了被告?
“他們這家公司確實是今年才成立的,只出了一款美顏軟件,名不經傳,根本沒聽過,誰會去抄襲他們?”
“是啊,太無語了,我們幸苦研究了一年的技術成果,居然說是抄襲?”
“無恥至極,肯定是看到我們研發出來的產品比他們早,想趁機趁趁熱度!”
……
中層紛紛開口,認為是對方故意沒事找事,給自己刷存在感。
“他們現在告我們,我們還是要認真應對,起碼輿論上要控制好,不要讓對方鉆了空子。”
陳爭沈聲說道。
彥博士自信滿滿:“法院講究的是證據,我們的產品研發早,發布早,在產權局也早早申請了知識產權,還怕他個鳥!”
“是啊,我們所有手續都齊全,根本不怕他們!”
幾乎所有人都認為,是“比特流動”在碰瓷,因為這種行為在商業上很常見。一場官司會打很久,不一定為了贏,最後不了了之的很多,輸了也損失不大。
會議討論很久,大家都對這次得官司跟有信心。
陳爭最後總結道:“找個好一點的律師過來,好好梳理梳理我們的各種應訴證據,其他工作依然照常進行,想想辦法,如何才能鼓勵媒體人入駐頭條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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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雲科技,也一下子成為媒體的焦點。
為了不讓自己過多暴露,陳爭將“智雲科技”標簽定義為雷布斯投資企業,以及字節跳動子公司,把普通人的目光轉到雷布斯身上來,盡量不讓自己的名字與“智雲科技”扯上關系。
而陳爭的“連上網絡”、“颶風游戲”以及“智雲科技”三家公司成立時間很短,有的甚至還不到一年時間,普通群眾根本沒來及認識,這個時候陳爭還不是什麽焦點人物,只是在楚漢大學小有名氣而已。
陳爭也準備開始套娃了,學著其他互聯網大佬去開曼群島註冊各種離岸公司,將集團母公司“字節跳動”的股份給瓜分了,然後各種離岸公司交叉持股,層層控股。沒有個專業團隊,可能還梳理不清楚其中的關系。
不過這麽多套娃式的公司下,總要將股份分一部分出去。
因此,陳爭將朱亞男、夏媛希、沈夢瑤、張婷幾人分別插進不同的公司,各種交叉持股之後,認真算起來,朱亞男有字節跳動百分五的股份,夏媛希、沈夢瑤、張婷各百分之三。
朱亞男擁有“亞科投資”百分之五十股權;
沈夢瑤擁有“瑤光盛世科技”百分之三十股權;
夏媛希擁有“希世科技”百分之三十股權;
張婷擁有“亭汝科技”百分之三十股權;
這些公司再控股陳爭開的其他公司,一番下來,基本上能得到“字節跳動”相應的股份。
她們都是認同了陳爭的女生,陳爭很輕易地就說服她們,讓她們拿出自己的身份證去註冊公司,註冊之後,就沒她們事情了,她們沒有工公司實際控制權,都是由陳爭安排人來打理。
一番馬甲下來,陳爭實際上擁有字節跳動百分之八十六的股份,百分之百的控制權,但面上只有百分之十五股份的樣子。
他也不打算讓字節跳動上市了,就安安靜靜控住旗下各大子公司,等子公司上市,坐著分紅或者賣股套現就行了。
之所以如此,除了為了隱藏自己,同時也想補償她們一點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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甚至,她們還有可能因此原諒自己,幾人以後在一起生活。
當然,這只不過是陳爭最理想化的結果了,概率十分渺茫。
因為距離問題,這段時間,他陪張婷時間最少。
所以,國慶期間七天假,他特意將最後三天假期留給張婷,親自去常沙市陪張婷過國慶,另外兩天分別陪朱亞男和夏媛希。
雖然陳爭陪張婷的時間不多,但張婷卻沒有太責怪他。
幫她開公司送股份的事情,讓她覺得陳爭已經將她當成了自己人,加上又見了她的父母和親戚,兩人未來婚姻幾乎板上釘釘了。
加上她也忙著備戰考研,而且考楚漢大學醫學院,屬於背水一戰,壓力很大。因此,她雖然很想陳爭,但是不想讓陳爭經常過來找她,幹擾她覆習。
她覺得,等到自己考上的楚漢的研究生,兩人就可以天天在一起了。
國慶最後這三天時間,張婷很開心,陪著陳爭在長沙盡情游玩,盡情釋放相思之情,讓陳爭腿都軟了,痛並快樂著。
不過,陳爭剛剛美滋滋從常沙市趕回楚漢,就收到一個不好的消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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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忘了重生前字節跳動是什麽時候推出《今日頭條》的,為了保險起見,他前段時間也偷偷想打聽章一鳴他們在做什麽軟件,但是他們保密工作做得很好,他什麽也沒有打聽到,怕他們是在開發今日頭條,所以他一直催著公司盡快將app開發出來並上架。
沒想到他們真的是在一款類似《今日頭條》的app,或者說就是他重生前見過的那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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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為被告,陳爭不敢有一絲大意,趕緊召集“智雲科技”所有中層開會,商量如何應訴。
雖然,陳爭重生後沒有用一些卑劣的手段去竊取章一鳴團隊的商業機密,但他抄襲的是他們未來的軟件,本質上就是一種抄襲行為。
這是一種很覆雜的、屬於道德上的問題。
眼下,他最重要的是搜集證據,證明《今日頭條》是陳爭他們自己的技術和創意。
“我們的產品已經上市,而比特流動還沒開發完成,居然有膽量來告我們?還有這種操作?”
彥博士覺得這事很扯淡!
因為,陳爭去年找學校博士設立研究課題,他便全程參與了,那時候,“比特流動”公司還沒有註冊呢。後來陳爭拿研究成果孵化出了《內涵段子》和《今日頭條》,居然成了被告?
“他們這家公司確實是今年才成立的,只出了一款美顏軟件,名不經傳,根本沒聽過,誰會去抄襲他們?”
“是啊,太無語了,我們幸苦研究了一年的技術成果,居然說是抄襲?”
“無恥至極,肯定是看到我們研發出來的產品比他們早,想趁機趁趁熱度!”
……
中層紛紛開口,認為是對方故意沒事找事,給自己刷存在感。
“他們現在告我們,我們還是要認真應對,起碼輿論上要控制好,不要讓對方鉆了空子。”
陳爭沈聲說道。
彥博士自信滿滿:“法院講究的是證據,我們的產品研發早,發布早,在產權局也早早申請了知識產權,還怕他個鳥!”
“是啊,我們所有手續都齊全,根本不怕他們!”
幾乎所有人都認為,是“比特流動”在碰瓷,因為這種行為在商業上很常見。一場官司會打很久,不一定為了贏,最後不了了之的很多,輸了也損失不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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